根据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、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、《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》等相关审计工作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21年1月成立审计处(川艺党发﹝2021﹞2号)。
审计处是学院设立的内部审计职能部门,在学院党委、院行政领导下,根据国家有关审计法规、财经政策和学院规章制度,对学院及其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,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。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服务、评价和监督职能,以提高资金的经济效益和办学效益为工作重点,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业务,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及基层管理服好务。
审计处由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,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,并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。主要对学院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执行、财务收支、基建修缮项目结算和专项资金进行审计。